188A适用于具备商业技能,想在澳洲创办、开发或管理一家新的或现有公司的申请者
创新生意类别(4年):
取得“意向申请”邀请;
55岁以下或州政府豁免年龄要求;
评分达到65分或以上;
80万澳元以上资产;
过去4年,有2年公司销售额超过50万澳元(最多2家公司相加)
销售额在30-40万澳元,占股51%。销售额在40万澳元以上,占股30% 延长类别(2年):
1. 证明有在澳洲的必要,管理自己的公司;
2. 过去2年在澳洲运营的公司里有股份;